滥用激素的下场——股骨头坏死-激素,股骨头坏死
股骨头坏死,又称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无菌性股骨头坏死,为骨科常见的疑难杂症。大多数股骨头坏死是由潜水病、血液病、风湿病、烧伤等疾患引起,破坏邻近关节面组织的血液供应,形成股骨头周围组织血行不畅进而造成坏死。其主要症状是:从间断性疼痛逐渐发展到持续性疼痛,再由疼痛引发肌肉痉挛、关节活动受到限制,较后造成严重致残而跛行。 据不统计,目前我国患有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病人中约半数以上都是由于滥用可的松、强的松(泼尼松)、地塞米松等激素类药物所致。 某些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紫癜症、天疱疮、过敏性皮炎等确实需要用激素药治疗。但现在激素滥用现象非常严重,就连、发烧、感冒、腰腿痛也用激素药。至于穴位封闭、关节腔注射等更是长期使用。有一位男病人,开始为双髋关节痛,医生给予大量地塞米松,服药1年余,走路更为困难,经拍摄X片检查表明,双侧股骨头已经严重坏死。另一位女病人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医生给予注射地塞米松2个半月,结果非但旧疾未除,反而又添了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更有甚者,有人为了促进食欲,改变消瘦体态,而误用激素。还有的家庭常备激素药,一有病痛便服上数片,结果他们都相继致病,在劫难逃。 医学研究表明,患上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与滥用激素的时间、剂量密切相关。剂量越大,服用时间越长,越容易致病。一般先从股骨头中间坏死,然后殃及整个股骨头坏死。30~50岁为多发年龄,男女比例为3∶1。他们大多每日服激素60毫克,40日以上;或每日服40毫克,100日以上;或每日服10 毫克,1年以上等,均易发病。其中有的在近期未见异常,而在数年后才发病,这与个体耐受性及药物蓄积量有关。 为什么滥用激素会导致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呢?因为该药可引起血管系列性的变化,如血管内膜增厚、外膜纤维化、中间层的纤维断裂及血管内的血脂阻 塞,以及造成骨减少症等,股骨头出于血流的末端,遍布了大量的毛细血管,本身血流性就很弱,一旦造成血脂阻塞,就会造成股骨头周围组织的血流停止,形成股骨头坏死。尽管骨坏死较常发生于股骨头,由于坏死后的股骨头塌陷,造成髋关节的严重残疾,但如果能在骨坏死的早期,及时的使用保守的治疗方法,即可提高防治效果。但令人遗憾的是,不少患者对此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常贻误治病良机,以致造成终生痛苦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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